前些日子跟已經擔任法官的學長聊天
跟他聊日劇 XD
因為那時候剛看完99.9不可能的翻案,問他台灣是不是也這麼高的判罪率
他說台灣沒那麼高,但也有95-97 %
在日本這麼高,是因為日本檢察官,比較像是警察端的律師
所以警察端努力做好搜查,交給檢察官後,若是失敗,就代表像是警方端的律師失敗,就可能是檢察官的能力問題
但是在台灣是由檢察官帶領調查,所以理論上不會有這樣的差別
只是他在這段時間內,他有發現
警察雖然沒有上面的人法規知識,但也不應該耍笨
但他發現幾次案子上來,警察一副,我就做少少的調查
反正真的有問題,法官你再擋下來就好了
只是這樣的狀況,變成法官有超多案件
導致真正需要審理的案件,就會受影響
前幾天看到老師的這一篇文章,特別有感
不知道板上是不是也有法律相關背景的
我自己不是法律相關背景,只是家族跟身邊朋友有些法律人,加上自己太愛看相關的影集,所以似懂非懂的提出這一點跟大家分享與討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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